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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库存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12-06-19  发布单位:null

预警分级与应急处理

根据血液的库存情况,实行三级预警,一级为最重级。三级预警机制分别由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局、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进行启动。

1三级预警:由于天气炎热、寒冷等原因街头献血锐减,血站的血液库存总量降至15万毫升或其中某一血型血液库存量降至正常库存量的60%时,实行三级预警。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1献血服务科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网络等形式紧急招募献血者。

1.2市中心血站各采血点相应延长工作时间,扩大宣传,方便市民献血。

1.3机采血小板可从定期机采血小板献血者档案中招募。

2二级预警:发生小型自然灾害、群伤等事故,当中心血站的血液库存总量降至10万毫升或其中某一血型血液库存量降至正常库存量的50%时,实行二级预警。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2.1新闻媒体进行紧急呼吁, 短信平台、网络等形式紧急招募献血者。

2.2市卫生局组织、动员全市卫生系统职工献血。

2.3必要时启用全市“志愿者爱心血库”。

3一级预警:发生大型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伤事故及战备状态,在短期内急需大量血液或血液成份时;或库存量低于2日供血量,即总量降至5万毫升或某一血型血液库存量降至正常库存量的20%时,实行一级预警。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3.1市卫生局及时向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情况,本市临床用血进入紧急状态

3.2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紧急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献血。

3.3媒体发布紧急动员信息,号召全市公民就近到各街头献血点或市中心血站紧急献血。

3.4市中心血站向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申报,经批准后,向邻近的采供血机构协商调剂供血,并办理血液调剂的相关手续。

3.5控制临床不合理用血。各医院要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重点保证突发事件受伤者的抢救用血和其它危急重症患者的用血需求,择期手术可适当延期进行,非急症病人可延期输血。

4如果急需Rh阴性血液,启用《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