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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后用血报销手续

发布时间:2011-04-29  发布单位:null

 

   现在,随着无偿献血人数的不断增加,前来市中心血站办理用血报销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知道献血后血费返还政策以及办理报销时需要哪些手续吗?

我市献血后用血报销政策执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具体要求是:凡在我市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在用血报销时,须持献血证、用血发票、用血当日的费用清单、身份证;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时,还要持户籍证明以及用血人的身份证,到市中心血站二楼203室献血办办理用血报销手续。

在此提醒,市民办理血费返还手续前,最好拨打5300115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详细告诉您需要哪些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因手续不全而产生的麻烦。